乌海市立足于破解非公党建工作难题,积极探索以抓组织、抓制度、抓活动、抓队伍、抓作用的“五抓”为内容,全面提升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以两个覆盖为目标,抓组织建设。一是抓好非公党组织集中组建,促进党的组织覆盖。开展了“集中组建年”活动,通过摸底调研摸底排查,建立非公企业动态工作台账,做到党组织、党员、职工等数据清楚。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区域建、行业建等方式,多途径建立非公党组织,切实做到“应建组织不留空白,党员活动不漏一人”。截至目前,全市有党员的非公组织1123户,非公企业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100%单独组建,单独组建率达到54.7%,个私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11.5%。二是配强非公党组织书记,拓宽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联络员队伍的来源渠道,把企业出资人或高层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作为非公党组织书记的主要来源渠道,把党建指导员、退休党员领导干部聘任为非公党组织书记作为补充渠道,进一步配强非公党组织书记。三是抓好党建指导员的选派。通过把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单位等部门中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选派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按照每个党建指导员指导1-2家的标准进行配备,实现对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覆盖。以街道、楼宇、网格等形式合理划分地域,采取每个地域选派2-3名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对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个私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
以规范管理为目标,抓制度建设。一是强化领导机制,从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及党的组织隶属关系入手,成立了由宣传、统战、教育、财政等13个部门组成的非公工委,印发了非公工委的内部协调、联系调研、督查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和议事规则,以及各委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二是帮助非公党组织健全了“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十项工作制度,并积极探索市委领导班子联系非公组织工作制度,为非公党组织工作规范化、组织生活正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落实非公工作经费机制,构建了党费返还、各级党委支持、非公组织自筹、以奖代补、社区党组织联动、税前列支等经费落实机制,多渠道解决非公组织经费不足的问题。四是建立非公党组织考核机制,市非公工委结合全市非公党组织组织的实际情况,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等五个方面制定具体标准,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开展非公党组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的基本依据。
以品牌创建为目标,抓活动开展。一是推动企业党组织活动的社区化,实现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双向联动,如借助社区党组织资源和活动场所,开展党员荣辱观教育、党章学习、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各项活动,既节省了工作经费,又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二是在工作开展上努力做到“两个统一”。把党组织的活动融入决策管理、融入生产经营、融入文化建设、融入权益保护等,实现党建工作的政治效应与非公组织的经济效益统一起来;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载体,把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统一起来。三是加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力度,创新“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载体,围绕服务发展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出谋献策、技术创新、技能大比拼、党员示范岗等系列活动。围绕服务员工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师带徒、“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救助困难员工、成立“党员职工之家”等活动。围绕服务社会在非公企业中开展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在出租车行业中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在危化行业中宣传安全生产、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宣传食品安全等主题活动。
以党建能手为目标,抓队伍建设。通过多样化选配、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建设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联络员队伍。一是在全市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把非公党组织书记和非公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纳入2014-2018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整合全市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和各级党校的教育作用,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投入党建工作的激励机制。按照非公企业“双强六好”和党组织“六有”标准,进一步细化非公党组织考评体系,建立奖惩机制,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从今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定额拨付3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非公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务工作者和优秀非公党组织表彰奖励等支出。
以推动发展为目标,抓作用发挥。发挥非公组织党组织的在企业职工的政治核心和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我市按照“双强六好”的目标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把党组织融入到企业文化中,探索实现党组织、职工与企业的三赢机制。一是把服务党员作为基本职责。非公党组织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充分尊重党员地位,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解决党员思想、工作、生活难题,促进党员增强荣誉感。二是把服务职工作为核心使命。要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把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看家本领,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当好职工群众的主心骨。三是把服务企业作为中心任务。主动关心、认真研究关系非公组织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和促进非公组织依法经营、做大做强,增强党组织对企业发展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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