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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第三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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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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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期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               2015127

 

【内容摘要】

    ●动议提名细化  选任全程纪实

——乌海市干部选拔任用严字当头细抓细节[被自治区党办采用]

● 乌海市“四个着眼于”积极推进干部交流

激发干部工作活力

    ●乌海市“三多”措施强化综合研判 提升领导班子效能

    ●工作动态

 


动议提名细化  选任全程纪实

——乌海市干部选拔任用严字当头细抓细节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近期,乌海市制定出台《乌海市委管理干部补充调整岗位动议暂行办法》、《乌海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乌海市委管理干部讨论决定及任职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配套性文件,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动议岗位不定人头,广泛推荐差额提名,切实做到“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市委管理干部补充调整,实行先动议岗位、再因岗择人。明确规定,市委组织部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先只对空缺岗位进行动议,不涉及人头,形成岗位补充调整建议,向市委书记汇报后,形成补充调整动议方案,提交市委“五人小组”研究。确定补充调整的具体岗位后,市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一步细化补充调整岗位的相关条件需求。推荐领导班子正职人选,由市委全委会成员和其他厅级干部、各区党政正职、市纪委副书记、市直机关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一岗位1∶5比例进行定向书面推荐;由市级领导干部和拟补充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每一岗位1∶5比例进行定向谈话推荐或书面署名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结合平时了解情况,按1∶5的比例进行初始提名;之后,市委常委按照每一岗位13比例无记名推荐,市委组织部汇总并研究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征求市委“五人小组”意见后确定意向性人选。提名班子副职、非领导岗位职务人选时,市委组织部在广泛听取各区、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和各类推荐、测评等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分别按照1∶31∶2比例提出拟提任人选产生方向,进一步综合分析、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后,提出意向性人选或拟提任人选产生方向。

坚持“两核查”,上好“五把锁”,切实避免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两核查制度,对提任、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干部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要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并重点核查领导干部住房、投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核查干部人事档案,主要看有没有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防止有“硬伤”的人蒙混过关。上好“五把锁”,即在干部考察中全面征求纪检机关、检察院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意见,要求各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评价,并签字确认,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全程纪实监控,逐级备案检查,切实防止违规操作、程序空转。深入推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工程,制定了《乌海市进一步推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工程实施意见》,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条件程序、严守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全程监督、督促查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了考察文书档案,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选拔任用各环节详细记录在案,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认真记载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举报反映问题调查和结论、酝酿讨论中对人选意见不一致等方面重要情况,逐一归档保存。制定了《乌海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备案审核制度,要求各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在调整动议时、讨论决定会议后,分别上报岗位调整方案和具体人头调整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就所调整干部职数情况、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廉洁从政、信访反映等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实现了组织(人事)部门对科级干部工作任前沟通、任中参与、任后备案的全程监督管理。                                  

干部一科 供稿)

 

乌海市“四个着眼于”

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激发干部工作活力

 

近年来,乌海市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优化班子结构,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一是着眼于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实行“结构型交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整合全市干部资源,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切实调整充实班子。结合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及时交流干部充实、配齐、配强班子。加大对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有针对性地交流到基层一线、经济部门、综合岗位,为各区、市直部门单位结构需求储备干部。

二是着眼于多岗位历练干部,实行“培养型交流”。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经历单一的年轻干部,进行培养型交流,2012年以来,我市选派8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各区党政领导班子之中,选派10名干部到信访、招商、土储及综治维稳等急难险岗位交流锻炼,选派12名县处级干部到干部下基层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组工作,通过交流干部到多岗位任职,促使其不断成长成熟,增长才干。积极推进干部挂职锻炼,通过选派干部赴北京、广东、山东等发达地区挂职,与银川、巴彦淖尔、鄂尔多斯等市互派干部学习,上派中央部委取经充电、下派基层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年轻干部交流力度,2012年以来共选派挂职干部529名。

三是着眼于以人为本,实行“激励型交流”。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岗位努力工作的干部,在考虑其任职时间长,充分尊重和考虑干部个人意愿的前提下,适时交流到市直机关任职。畅通事业单位干部调任交流渠道,17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调任机关工作;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调任行政单位的,为严把入口关,调任条件除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对调任人选的任职年限、学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2012年以来全市从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科级干78人。

四是着眼于干部公正履职尽责,实行“任期型交流”。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有计划的对县处级干部进行交流,结合市委、政府换届、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对一批在市直部门担任主要领导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了交流,对部分市辖区组织、纪检、公检法等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科级干部交流方面,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管理意见》(乌海党组字〔200929号)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三年的原则上进行轮岗,负责人、财、物管理及行政审批等职责的岗位必须轮岗”2015年新制定的《乌海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乌海党组字〔201529号)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进行交流,特别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应当有计划的交流,从各单位反馈和我们掌握情况看,各区、市直部门单位都能按照规定开展科级干部交流。

干部一科 供稿)

 

乌海市“三多”措施强化综合研判 提升领导班子效能

 

乌海市着眼于领导班子建设的长远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把识人察人的功夫下在平时,为调整优化班子结构、增强工作效能提供科学依据,筑牢工作基础。

多渠道采集信息,摸清现实状况。动静结合掌握领导班子“底细”,既注重采集班子的职数、年龄、学历、性别、经历等静态信息,又注重采集班子整体及干部个人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运行效率、廉政建设和群众评价等动态信息。同时,结合考察考核、培训教育、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多方面信息的采集,健全完善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档案,通过第一手资料逐步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基础资料数据库。

    多维度分析评价,做准客观研判。注重把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资料数据与专题调研、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进行比对,从数据评效能、从事例看特点、从民意辨口碑、从比较找差距,用资料数据印证、补充、完善研判情况。通过辩证分析、客观评价,全面评判班子配备科学度、履职能力达标度、群众工作满意度和作风建设成效度,形成可供参考的定性研判结果。

多形式运用结果,调优配强班子。注重发挥激励作用,将综合研判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奖惩激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针对分析研判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不足,采取适当方式,对分析研判结果进行反馈,指出不足,明确整改要求,帮助其调状态、转作风、提效能。注重发挥参考作用,将分析研判结果与干部考察情况相互映证,统筹提出优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调整配备、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综合评判结果的运用力度。

(干部二科 供稿)

 

【工作动态】  

112425日,市委组织部举办2015年全市党内统计干部培训班,详细讲解了山东旗帜软件的使用方法,党员基本信息库的移库及维护,2015年党内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填报方法以及党内统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直属统计汇总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各镇(办)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共80人参加了培训。

(党联办综合科)

近日,全区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及套改工作西部三盟市培训部署会在乌海市召开,乌海市委组织部会同法检部门认真组办了会议,乌海市、区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即刻开始着手布置落实此项工作。

(干部任免调配科)

结合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市委组织部积极向编办、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及各区收集数据并征求意见,就我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时也为我市下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打下基础。

(干部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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