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两核查”制度,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明确工作要求。市委、各区委、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把“两核查”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实行“凡提必查”。凡干部任前未进行“两核查”的,所做出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无效,使“两核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核查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时主要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核查干部档案时主要看有没有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切实防止有硬伤的人蒙混过关,从严把好选人用人的考察考核关。
加大核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强化核查结果应用,把核查结果作为评价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带病提拔”的重要依据。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坚持“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拟提拔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经组织调查确有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并严格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经核准前一律暂缓考核并停止任职程序。
强化监督责任。核查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和《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单位开展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未经核查就提拔任用的干部,或核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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