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6年3月4日乌海市第八届党委常务委员会第229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维同志任海勃湾区委委员、常委,不再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巴特尔同志任海勃湾区委委员、常委,区纪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职务;
葛冬梅同志不再担任海勃湾区委常委、委员,区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娜仁同志任乌达区委常委;
赵海波同志不再担任乌达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顾亮亮同志任海南区委委员、常委;
崔建朋同志不再担任海南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史智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
左悦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不再担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毛泽荣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张敏同志不再担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李龙同志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智斌同志任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朱丽华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海勃湾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张晓明同志不再担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剑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丽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海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杰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副处长,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轶哲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副处长,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副主任职务;
杭艳峰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司亚梅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应急技术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任小平同志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应急技术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于建美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军甫同志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赵渊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魏晓翔同志任内蒙古狮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不再担任内蒙古狮城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武兵云同志任内蒙古狮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不再担任内蒙古狮城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娜同志任内蒙古狮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内蒙古狮城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姜明阳同志任内蒙古狮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韩震同志任乌海市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不再担任乌海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宦铁军同志任乌海市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不再担任乌海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淑梅同志任乌海市国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不再担任乌海市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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