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按照“扭住重点、把握关键、培育特色、打造亮点”的思路,落实“关键在做”要求,在全市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群体”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基层党建示范品牌,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进步。
明确目标,推动组织工作标准化。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目标,坚持“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党建阵地、工作载体”同步发力,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务公开、谈心谈话、发展党员、党员示范岗、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教育、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10项制度,使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实现基层党组织功能、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和基层党建制度建设水平“五个进一步提升”。
明确程序,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下发《全市基层党组织“示范群体”创建实施意见》,按照“推荐申报—评选命名—创建示范—评估表彰”的程序,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工作。年初,各区委、市直属各党(工)委组织申报创建党组织,制定创建方案,指导创建活动;各“示范群体”按照“标准化建设年”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市委组织部建立全市“示范群体”动态信息库,年底对信息库内“示范群体”创建和示范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示范作用不强的取消示范资格,对涌现出的新典型直接纳入下一年度“示范群体”;每两至三年表彰一次,做到选树一体、以点带面、整体进步。
明确载体,推动示范群体品牌化。坚持分领域创建,创新工作载体,农区围绕“富民党建”、街道社区围绕“暖心党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围绕“连心党建”、国企围绕“聚力党建”、机关围绕“活力党建”、教育系统和卫计行业围绕“育人党建”,同时突出“一示范点一品牌”要求,分层次、分领域、分行业打造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经验成熟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
明确责任,推动示范作用扩大化。创建示范点所属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示范点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示范群体”创建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一对一”联系,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经费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采取新闻报道、召开现场会、推介会等方式,及时宣传“示范群体”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扩大“示范群体”带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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