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向三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区科级干部备案管理的通知》(乌党组办〔2018〕16号),坚持任前、任中、任后三位一体,严把各程序关口,进一步规范各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坚持任前把好动议预审关。严格实行事前沟通、请示制度,市委组织部坚持把好任前动议审核,把编制职数作为一道红线,在各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时,严格对照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形成动议材料,对超编制超职数配备的,调整动议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坚持任中把好工作程序关。通过列席各区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对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参会人数以及是否存在临时动议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监督。以干部选任各环节和程序为主线,加强对各区干部调整全程纪实制度的督促落实,实现对各区选人用人工作的动态监督。
坚持任后把好备案审查关。进一步优化干部审核备案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备案单位职数、编制、任职人员资格条件,核查呈报单位涉及的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纪检、信访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通过职数分配表、干部配备现状表、通气表及干部调整信息比对办法“三表一办法”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抓规范,从起点立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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