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11月19日乌海市第八届党委常务委员会第212次会议研究决定:
安志宾同志任海勃湾区委委员、常委;
杨铎、何彦兵同志不再担任海勃湾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斌同志任海南区委委员、常委,不再担任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单长波同志任海南区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孙扩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鹏程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不再担任市党员教育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贾家琦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耿直同志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不再担任海南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冯艳丽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纪委常委、委员职务;
薛志祥同志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郭婧同志任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赵云平同志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职务;
赵普胜同志不再担任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部长职务;
李树成同志任市党员教育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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