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自身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作风更实。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组织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暴露出少数组工干部在政治忠诚、权力运行、纪律作风、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划出了红线。
少数组工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定力不强,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深,对“两个维护”仅仅停留在口头表态,未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的干部利用干部考察、职级晋升、人事调配等工作便利,擅自泄露干部酝酿、推荐测评、考察意见等涉密信息;有的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资格审核中敷衍塞责、把关不严,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难以发力,监督闭环未能有效形成;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避重就轻、缺少辣味,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察觉不及时、提醒不到位、处置不坚决。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自身建设首位,将案件警示教育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必修课,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做到逢会必讲廉政、逢案必深警醒,引导全体组工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党性锤炼和政治体检,从思想根源上杜绝信念塌方、思想跑偏。
规范用人权力运行,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凡提四必、全程纪实、任职回避、离任审计等刚性制度,紧盯干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全流程,扎紧制度笼子。探索建立选人用人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对违规打招呼、过问人事、泄露涉密信息等行为,全程留痕、从严追责。健全干部考察审核责任制,明确考察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责任,对因失职失察导致用人失误、档案造假、程序空转的,实行倒查追责、终身追责,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紧盯关键风险节点,织密权力运行防控网络。全面梳理组织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聚焦干部调配、档案管理、考录选调、考核评优、经费使用、项目安排等高风险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交叉审核把关、双人复核把关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重点工作流程,实行流程化、痕迹化、闭环化管理,对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全程留痕、动态监管,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压实从严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理念,健全部内纪检监督、日常督查、内部巡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廉政履职检查,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全链条覆盖。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风家教建设等制度,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干部“八小时外”,全面管好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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