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5号)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主旋律。落实党建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一些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党组织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得不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建设工作实效。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是市委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对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真正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乌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完善机制内容
抓党建工作“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党建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 1 次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 1 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 1 次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采取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落实、定期考核评价等方式,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带动、自下而上逐级保障的工作链条和运行机制。
(一)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党建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党章》要求,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专题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二)常委会每半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整改落实。
(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 1 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和举措;听取各专项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分专题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 1 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通过及时调度,督促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研究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议题、事项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安排开展调研、督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每年组织开展 1 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每年年底前,各级党委分别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听取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同时开展评议考核。
三、大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党建任务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亲力亲为地做好工作。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联系点制度,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把各战线、各领域、各环节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紧,抓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层层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作风建设专项组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建设专项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建设专项组要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抓党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督导。要加强抓党建“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通过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党代表监督等经常性督促检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解决党的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
中共乌海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下一篇:创新思维正能量 续写发展新篇章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电话:0473-2991634
蒙ICP备11001578号-2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64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email:djzx9829@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