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发展为导向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以考核工作的创新带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夯实考评工作提质增效的基础。
考核分类设置注重“定量分类”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经过逐年实践与调整,基本实现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与服务、执法与管理、事业、四大班子办公厅与常委部门、党群部门以及各区、市属企业等8类76个部门的考核全覆盖,并填补了对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缺位。考核指标内容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细化量化最大化,选择最具代表性的综合性、典型性、约束性指标,既有定量分值依据又有定性分析评价0,做到同类地区和同类领导班子比,增强了考核针对性和准确性,使考核具有动态效应。
考核指标申报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按照“四个全面”等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市委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思路及市委全委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确定考核指标申报重点,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各区、市直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承担全市的中心工作,提炼重点的、核心的、能够反映工作成果的指标进行申报。多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由主要责任部门或牵头部门填报《市直部门对各区及有关单位考核目标申报表》,经任务分解、报批同意后纳入到相关责任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操作实施注重“整合资源”与“严格考核”相结合。将各考核职能部门的专项考核精简整合到年度考核体系中,形成年度考核为主、部门考核为辅且相互结合印证的考核机制,既提高了考核效率,又减轻基层单位负担,使各项考核工作能从全局把握,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进度,提高权威性。强化对专项考核的检查指导,各类考核以平时监控掌握情况为主,对专项考核部门实行“反考核”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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