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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